工业固废的基本了解及分类、处理利用20
发表时间:2023-11-07 10:57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。固体废物的一类,简称工业废物,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、粉尘及其他废物。可分为一般工业废物(如高炉渣、钢渣、赤泥、有色金属渣、粉煤灰、煤渣、硫酸渣、废石膏、脱硫灰、电石渣、盐泥等)和工业有害固体废物,即危险固体废物。 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,工业废物数量日益增加。尤其是冶金、火力发电等工业排放量最大。工业废物数量庞大,种类繁多,成分复杂,处理相当困难。如今只是有限的几种工业废物得到利用,如美国、瑞典等国利用了钢铁渣,日本、丹麦等国利用了粉煤灰和煤渣。其他工业废物仍以消极堆存为主,部分有害的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填埋、焚烧、化学转化、微生物处理等方法进行处置;有的投入海洋。 分类 工业固体废物分为两类,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。 危险废物的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固体废物鉴别导则》判断待鉴别的物品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,不属于固体废物的,则不属于危险废物。 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,则依据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判断。凡列入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的,属于危险废物,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(感染性废物根据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鉴别);未列入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的,应按照第4.3条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。 依据GB5085.1-GB5085.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,凡具有腐蚀性、毒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,属于危险废物。 对未列入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,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,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。 处理利用 工业废物经过适当的工艺处理,可成为工业原料或能源,较废水、废气容易实现资源化。一些工业废物已制成多种产品,如制成水泥、混凝土骨料、砖瓦、纤维、铸石等建筑材料;提取铁、铝、铜、铅、锌等金属和钒、铀、锗、钼、钪、钛等稀有金属;制造肥料、土壤改良剂等。此外,还可用于处理废水、矿山灭火,以及用作化工填料等。工业废物几乎都可加工成建筑材料,或从中回收能源和工业原料。 工业废物的管理,如今各国大多以工业部门处理为主,即在政府的管理下,由排放的工业部门、工厂自行处理和利用。随着工业废物排放量的增长,日本等国发展了专业化承包处理,以最终处理为目标。 工业废物受工业生产过程等因素的影响,成分常有变化,给处理和利用造成困难。工业废物往往要经过一定处理过程方可利用,如高温形成的渣须经冷却,湿法生成的渣须经干燥,粉尘须经收集,因此成本较高。这段时间许多国家致力于循环利用的研究。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,贵在分享,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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